春節前,“社科院建議恢復五一汽車借款黃金周”的說法在網上頻傳。其來源是,《2013~2014旅游綠皮書》新聞發佈會上,《國內旅游的發展分析與前瞻》報告的執筆者劉德謙先生,在介紹該報告的內容時談到“對國內旅游健康發展的五點建議”,其中第三點:“建議國家決策部門,繼續推動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的優化(包括增加2~6天的法定假日,以期恢復‘五一’黃金周,加長‘春節’放假時間等),以讓老百姓能夠有更多一些的共同長假日,便於他們安排與家庭和親友共享旅游”。
  顯然,這是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編輯出版的《旅游綠皮書》中一個專題報告的建議,媒體用“社科院建議恢復五一黃金周”的標題,與事實不符,有濫用“社科院”名義之嫌,也不符合劉抗癌食物德謙先生的本意。
  劉德謙先生的五點建議中,有四點筆者完全贊成,也是一以貫之的主張:建議積極提倡和推動居民假日休閑的多樣萬利多製冰機化,以舒緩節假日期間居民選擇旅游過於集中的問題;建議政府和社會共同努力,積極推動帶薪休假的進一步落實,以讓職工個性化的假日需求能夠得到較好的釋放;建議推動全國有條件的著名景區研究並制定出自己的擴容建設辦法,以儘量滿足旅游者對著名景區的嚮往;其五,建議鼓勵各地選擇有條件的非著名景區積極進行環境、服務和交通的優化,以期實現對游客的適度分流。
  不過對於“增室內設計加法定假日”,我的主張是,“元宵節是中華民族的歡樂節,七夕節是中華民族的愛情節,重陽節是中華民族的敬老節。香港、澳門地區都把重陽節列為法定節日。應把這3個傳統節日列為法定節日,弘揚民族傳統文化,促進四海華人歸心”。
  對於“共同長假日”,我的意見是,“實行相對均衡、有序規範的連休假。法定節日如與周六、周日相連,或與周六、周日重疊,自動形成3天連休;如不與周六、周日相連,則補休1天,不再挪用周末假日調休,以此形成制度。如企事業單位願意挪假,由他們自定。“五一”節可調代償整為每年5月第一周的星期一,與前兩天雙休日相連接,形成3天小長假。全年形成1月元旦、2月春節與元宵節、4月清明節、5月“五一”節、6月端午節、8月七夕節、9月中秋節、10月國慶節與重陽節等長中短連休假,基本覆蓋全年,便於民眾自主選擇合適的休閑、旅游與探親方式”。
  本人不主張用挪假的辦法拼湊更多“黃金周”。在13.5億人口的大國中,即使再增加幾個“黃金周”也無法解決黃金周期間休閑、旅游產品嚴重供不應求而引發的諸多問題。劉德謙先生提供了一個數據:2013年,“十一”黃金周七天的游客量占了全年游客量的11.8%。我的數據是,2013年全年國內旅游32.5萬人次,“十一”黃金周期間,全國國內游客4.28億人次,約占全年總量的1/8。
  在我看來,這並非好現象、正常現象,不值得提倡和推廣。而在這4.28億人次游客中,一日游游客為3.34億人次,占4/5。這4/5的不過夜的本地休閑活動(並非離開慣常居住地的旅游活動),完全可以用雙休日或一日的節日來進行,何必要人為拼湊“黃金周”。
  筆者還是認為:國民休假制度必須兼顧國民私權與社會公益兩個方面。從國民角度,保障法定休假權益與自主休閑權利;從社會角度,錯開國民休假日期,保障企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與全社會的有序、連續運行,兩者相向而行是國際文明社會的共同。周末雙休制、全國法定節日與帶薪休假制是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科學國民休假制度,也是唯一的制度性選擇。
  以更大的力度推行帶薪休假制度,對不同行業、工種的合同工、臨時工、計時工和彈性工作企業,研究具體的帶薪休假辦法,對兩億多的農民工與流動就業人員,針對他們的實際狀況制訂可行的探親休假實施辦法,在時空上疏散與分流他們的探親訪友與其他職工的休閑度假人潮,既是現實之舉,也是長遠之策。  (原標題:一個“黃金周”接待全年1/10的游客,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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